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殷绪成、张 毅
副组长: 何 杰、林冠群、李 宁
成 员: 孙昌爱、陈宏尧、肖若秀、吴 桐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0人,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16人(含专项计划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1人(含专项计划2人),电子信息专业23人。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及“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同一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内,按照报考导师,普通计划、各专项计划分别排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同一培养单位、学位类别内,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分别排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与科研院所、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由联合培养招生工作小组结合考生报考材料评议情况、考核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提出拟录取名单,分别报双方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4)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我院将依次递补录取或调剂。
(5)未达到本单位录取基本成绩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 调剂规则
(1) 同一培养单位、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内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在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内进行调剂,不跨学位类型、学习方式调剂。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本人名下成绩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调入导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等情况选择从本单位、本学科专业内的任一导师名下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调剂,选定调出导师后视为认同该导师所在考核组的考核结果,需遵循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放弃调剂录取资格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调入导师方可依次递补调剂。
(3) 非全日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录取1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含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如按照录取原则,某一导师名下录取考生多于1名,则需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将录取的多余考生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
(4) 专项计划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普通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项计划录取,但需满足拟调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专项计划合格生源充足(其中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还需满足报考同一联合培养单位)的情况下,非此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转换为该专项计划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得调整为普通计划考生录取。
3. 其他事宜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原则上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录取资格无效。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2332871
监督举报邮箱: scce@ustb.edu.cn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