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
通知公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9-25  点击量:

    为落实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具体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荐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保证推荐质量。注重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注重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业务素质及有特殊才能等拔尖创新人才的考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规范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由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注册在校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定向培养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其人事部门证明材料方可申请。

四、排名依据

1.      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组成。

2.      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按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统计计算,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

3.      艺术团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

4.      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其中,论文、专利、竞赛等第一作者单位应为北京科技大学。

5.      申请加分学生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分项目不作累加,同一类别加分项目多次获奖取加分最高项有效。

6.      获得加分的学科或科技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认定,详见附件一。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      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      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      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获得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团队负责人(或创业比赛在校生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获得以下奖项中的一项: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等奖、“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

3)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4)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包含申请阶段的专利)。

4.      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      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      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由校团委负责。

7.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及专业人数情况,将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5

通信工程

117

物联网工程

32

信息安全

39

总计

373

分配

名额

35

22

6

7

70

六、推荐办法

1.      学院将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申请情况和各专业分配名额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各相关单位的推免工作小组按工作方案确定的方式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查,择优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汇总。

4.      教务处将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

5.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注意事项

1.      推荐、接收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录取。

2.      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特殊类别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      放弃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放弃申请推荐资格声明》。

4.      取消学生推免申请资格,学院须填写《取消推荐申请资格说明》。

5.      获得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6.      《放弃申请推荐资格声明》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须在105日前,交至机电楼603办公室辅导员处。

八、其它规定

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      受到校级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政审不合格者;第四学年必修课不及格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8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

2.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蒋  韬、隆克平

长:王建萍、殷绪成、田 

    员:孙昌爱、阳小龙、马惠敏

学院保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田 

工作人员:翟文洁、耿晓光、郑智予

办公地点:机电楼603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2334997

 

附件1: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附加分执行办法说明(1718级适用版本)(20200421).pdf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3《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声明》.doc

附件4《取消推免申请资格说明》.doc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925


  • 计通NEWS
  • 索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