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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办法

来源:  日期:2015-10-14  点击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做好我院2015学年度的特种奖学金、(优秀)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根据校党研发【201519号文件,制定计通学院特种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办法如下:

一、评选种类、范围和标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财政部、教育部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面向优秀研究生由国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奖励标准和名额:硕士研究生20000/人,13人;博士研究生30000/人,4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同一名指导教师名下的研究生在同一年度内获奖人数不超过2名。

评审范围: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二)特种奖学金

1.建龙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一等奖1人,5000/人;二等奖3,3000/人。

评审范围:全院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注册研究生。

2.三晋奖学金

奖励标准和名额:三等奖1人,3000/人。

评审范围:全院在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山西籍注册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和导师科研课题共同出资,用于鼓励高年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勇于创新、努力争取更多高水平学术成果。

参评对象:在校五年级(11级)、六年级(10级)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和名额:五年级博士研究生30000/年,不多于100人,六年级博士研究生120000/年,不多于30人,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

(四)第十一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为手段,以“学风严谨,崇尚实践”为理念,旨在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学风建设;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是学校设立的研究生最高荣誉奖项。

参评对象:所有北京科技大学注册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奖励标准和名额:学院学术之星1000/人,8人;学院学术之星推选3人参与学校评选,获学校十佳学术之星提名者奖励6000/人(全校前20名),获得学校十佳学术之星者奖励10000/人(全校前10名)。

(五)荣誉称号

1.优秀三好研究生26人,500/人;

2.三好研究生,77人,500/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26人,500/

评审范围:除委培、在职研究生外的二年级(含)以上注册的研究生(含留学生),且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的学习年限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项兼得及荣誉称号匹配

(一)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种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培养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奖励(学院学术之星及十佳提名将可重复获得)。

(三)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创新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及提名、特种奖学金的研究生同时授予校优秀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的“优三”名额,无需另行填写“优三”材料,但只颁发“优三”证书,不发放“优三”奖金。

 (四)“优三”和“三好”称号不兼得。

四、成果说明

(一)参评成果取得时间为2015930日之前,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成果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作者排序执行各奖项评审办法规定。

(三)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五、评审程序和办法

学院评比表彰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成立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材料评审、综合评定、学院公示”组织评审。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评审

1.参照《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学生结合自身学习、科研等情况进行申报。

学生需上交如下相关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对于期刊封面、证书等材料应提交复印件和扫描件):

1)附件6:《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

2)学习成绩单;

3)附件7:《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其证明材料(论文及期刊封面、证书、专著封面等);

4)代表作说明:在所提交的所有成果中挑选不多于3篇(项)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研究报告、科研成果等,包括对其理论价值、实际意义、本人对工作的贡献等内容做出客观评价;

5)主要事迹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科研、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总结,也可就某个方面深入介绍,字数在15002000之间;

6)题为《我的学术理想》的科研心得的电子版,体裁不限、300字以内。

7)生活照(2张)、2寸证件照(1张)的电子版。

申请特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同学所在班级需提交的资料有:

1)附件5:《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思想品德评审意见表》

以上材料请于1019日之前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620

2.1019-1023日,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附件1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

    3.综合评审结束后,审核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二) 个人荣誉称号

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各班级根据评优通知,结合本班实际,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召开主题班会,申请人陈述评优申请,组织班级同学现场投票。

1、学生根据参评条件,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申报,1014-1019日,学生需上交如下相关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对于期刊封面、证书等材料应提交复印件和扫描件):

1)附件6:《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

2)学习成绩单;

3)附件7:《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及其证明材料(论文及期刊封面、证书、专著封面等);

2.1016日前,各班完成主题评优班会,根据附件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好评定的办法和规定》公开投票进行本班评优;

3.1019日下午5点之前各班上交相关评优汇总材料。各班级需填写以下材料:附件8:《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注:以上所有奖学金及个人荣誉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生的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一五年十月 

附件

1.《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细则》

2.《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好评定的办法和规定》

4.《名额分配表》

5.《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思想品德评审意见表》

6.《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

7:《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

8:《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9: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特种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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