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规范
一、 教学督导工作的目的
1、 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 了解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
3、 检查教学管理情况,分析与课程建设、教风和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质量的改进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 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体系
1、 教学督导工作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督导专家组成。
2、 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教学副校长聘任,主要负责学院本科教学的督导工作。
3、 教学督导专家组由学院聘请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教学工作的退休教授担任。
4、 各级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
三、 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职责
1、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听课计划,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有目标的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如下方面:
(1) 拟引进的教师试讲;
(2) 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抽查,或对新教师及授课效果较差的教师课堂教学进行重点检查;
(3) 申报“教学优秀奖”的教师;
(4) 申请优秀课程建设的相关教师;
(5) 青年教师课堂评比。
2、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
3、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教学督导专家参加毕业答辩检查。每年对毕业论文进行一次抽样评阅,考察评价毕业论文的论文质量和归档管理。
4、 考试检查。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
5、 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如对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对教学文件、作业等进行抽查。
6、 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7、 不断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四、工作要求
1、 教学督导专家应坚持经常听课。听课时对每位听课对象要进行综合考查,包括教案、教学设计、大作业或课程论文的安排指导、作业的批改等方面。听课后应与教师核对姓名,认真填写专家评价表,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
2、 教学督导专家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
3、 各督导小组应注意经常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形成一份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存档。
4、 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指导,经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五、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1、 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督导活动。每学期初,各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的听课任务。
2、 以随机听课为主,适当采取听前通知的方式听课。适时与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与系所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3、 教学督导专家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学生座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 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