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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  日期:2011-12-10  点击量:

关于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月1日实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实力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水平,理顺补充聘用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的工作程序,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的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制定如下工作规定。

一、            招聘聘用新进教师按照先计划后执行的原则进行。年度教学科研岗位教师补充计划应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首先由学科梯队提出,经所属专业系所同意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综合研究确定,报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          学校下达的年度教师/教师博士人员进人计划,原则上要分解到各二级学科,,并落实到具体的学科梯队执行。学院可以根据拟聘对象的学术水平、来源比例和学科需求急缓状况等具体情况,对计划的实际执行进行调整。

三、          拟聘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除遵照学校有关规定,符合学校制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原则条件:

1、近三年或博士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检索科研论文4篇以上,其中SCI检索至少1篇;

2、以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身份,主持或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3、在研究方向上取得较好的业绩或成就,并具有发展潜力;

4、梯队或系所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

四、          学院成立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考核聘用委员会,负责对拟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决定对拟聘人员的聘用意见。聘用委员会由7到9人组成。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学院主管教学、科研、人事工作的副院长为聘用委员会固定组成人员;拟聘对象所属学科专业系主任、学科梯队长、相关学科专业的1到2名专家教授为专门组成人员。院长为主任,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为秘书。对拟聘人员的录用聘用,需经聘用委员会2/3以上人员同意;院长有一票否决权。

五、          聘用新进教师/教师博士后,首先由学科梯队提出计划和拟聘人员,经系所研究同意后,按学校工作程序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拟聘教师或教师博士后申请审批表》,组织拟聘人员试讲面试。试讲面试小组一般由5到7人组成,系主任/梯队长任组长。课堂教学试讲环节需邀请教学督导员参加。试讲面试的基本内容包括40到60分钟的学术报告、20到30分钟的课堂教学,以及系所/梯队认为由必要的其他形式和内容。试讲面试结束后,由组长汇总整理考核结果,签署考评意见,提交学院聘用委员会讨论。

六、          学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初步交流面试,查阅拟聘人员的个人简历和相关附件材料。

七、          拟聘教师博士后,还需按照学校和学院关于博士后进站、考核、出站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

八、          教师博士后进站后,将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对教师博士后的考核条件,签署工作协议,明确在站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该计划将在出站时作为考评依据。

九、          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引进工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十、          本工作规范所述事项如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悖,以学校规定为准,并进行及时调整修改。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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