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学院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加快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推动民主建设,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激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监督,增强院领导班子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能力,增强学院的整体战斗、凝聚力和团队精神,更好的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根据学院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院务工作公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开创性的工作。要从全体教职工、学生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全体教职工、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本单位的重大问题等,都应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院领导班子会议的时间、内容、议定事项及决议。
2、院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所承担的职责、中长期计划、近期工作目标和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3、学院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
4、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各项考核,招生就业等。
5、学院年度各项经费预算和结算,收入分配等;各项经费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仪器设备费、低值易耗费、院基金、科研管理费、重点学科建设费、办公费、学生经费、其他院管资金等。
6、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
7、学生特困救助和勤工俭学、贫困生救助、党员发展等工作。
8、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计划生育、遵纪守法、民主评议结果及受奖惩情况等。
9、其他涉及学院发展、教职工切身利益等的一些事项。
10、不涉及机密的群众要求公开的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教代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在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同时,根据群众可知情、能参与、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多种公开形式。
1.各种会议形式。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党委扩大会、系所干部会、工会教代会、工作研讨会、学生大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公开。
2.各种传播媒体。设立院务公开公示栏,通过学院网站、电子邮件、发放咨询材料、宣传材料和办事手册等方式进行公开。
3.其他形式。学院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设立服务接待电话、监督举报信箱等接受群众监督。
4、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完成后及时公开,学院总体工作每学年通过教代会公开一次。
四、公开程序
1、公开的事项由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院务公开事项公开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形成决议。
3、院务公开后,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提交院领导班子成员讨论。
4、对教职工和学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研究、采纳和落实。
5、对提出的一般性问题,一周内予以答复,二周内做出处理。
6、对提出的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特殊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力争一个月内做出答复,二个月内做出处理,并及时做出通报。
7、根据公开结果,认真督促院领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党员、教职工履行职责,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五、院务工作公开制度的领导
1、院务公开工作由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
2、院务公开工作院长为第一负责人。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1年3月1日